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關于公開比選
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設備緊急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公告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擬對“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設備緊急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比選,歡迎符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規定,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登記備案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參與。
一、比選項目: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設備緊急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二、代理服務內容:
按照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要求的時間節點,對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設備進行緊急采購,包括從編制緊急招標采購文件至招標采購檔案歸檔的全過程。
代理服務項目情況如下:
項目名稱: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設備緊急采購項目
項目預算及分包情況:項目整體預算819萬,共分8個包。
三、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
2.具有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格;
3.比選申請人應在攀枝花市內有辦事機構及具體辦公場所。
4.近三年內無行賄等犯罪檔案記錄證明。
5.在攀枝花具有獨立的開評標場地
6.有足夠的項目實施人員,接到醫院委托后能在10個自然日內完成項目采購工作。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比選申請書要求
比選申請書內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投標函、上述要求的資質證明材料、報價函及評分辦法要求的證明材料。格式自擬,以上材料均要求加蓋公司公章。比選申請書需要密封提交。
五、比選申請書提交時間及地點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上午8:30,遞交地點為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設備科。聯系人:胡釘浩,聯系電話:0812-3882251
六、比選辦法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比選,評分辦法如下:
序號 |
評分因素及權重 |
分 值 |
評分標準 |
備注 |
1 |
報價60% (主要評分因素) |
60分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且響應價格最低的響應報價為比選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比選報價得分=(比選基準價/最后比選報價)* 10%*100 |
/ |
2 |
業績20% |
20分 |
比選小組根據比選申請人提供的醫療設備采購項目業績(2021年-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進行評定,每提供一個年度代理協議的得3分,最多得6分;每提供一個醫療設備緊急采購代理協議的得2分,最多得6分;每提供一個醫療設備采購單項業績得1分,最多得12分。(提供項目清單(至少包含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預算、中標金額),單個項目提供中標公告截圖,年度項目提供年度協議。以上資料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
/ |
3 |
項目實施方案18% |
18分 |
比選申請人針對本次項目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承諾、項目流程規劃、工作分配時間及進度安排、接待流程、人員配置等)等內容進行綜合評比,第一名得18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2分,以此類推。 |
項目實施方案 |
4 |
響應文件的規范性2% |
2分 |
響應文件制作規范,沒有細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項細微偏差扣0.5分,直至該項分值扣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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